金币
(JR/T0004-2000)
范 围
本标准规定了金币的要求、抽样、试验方法、包装、标志及储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各造币厂铸造的常规金币。
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在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11066.1~11066.5-1989 金化学分析方法
GB/T15249.1-1994 合质金化学分析方法
定 义
3.1 常规金币 外形为圆形,边部有丝齿,正背面具有清边的金币。
3.2 清边平面 产品上背面边缘在厚度方向凸起部分之环状面。
3.3 清边宽度 产品清边上内口至齿根的距离。
3.4 清边均匀度 产品直径上四周清边宽度之差的极大值。
3.5 中心线 通过外圆圆心,并指向图案正上方的直线。
要 求
4.6 其他要求
4.1 化学成份
化学成份应符合表1规定:
表1 化学成份%
4.2 直径及丝齿数
(+0.10 -0.20)
直径及丝齿数应符合表2规定:
4.3 单枚质量
单枚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:
4.4 图案及特征
4.4.1正面和背面为有纪念意义或其他意义的图案, 正面有"中华人民共和国"字样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产品年号,背面有面值及其他文字和代号等。4.4.2 表面存在喷砂面、光亮面等表面状态。
4.5 外观质量
4.5.1 图纹清晰饱满,表面光洁,无起皮、夹杂、划伤、凹坑、斑点、油渍等缺陷。
4.5.2 精制产品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0.08μm,普制产品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 0.25μm。
大规格60mm以上产品允许缺少若干丝齿便于打号
表3 单枚质量
直径mm
成色 %
单枚质量g
公称值
普制币极限偏差
精制币极限偏差
10.00
99.90
1.000
±0.020
14.00
99.90
1.555
±0.025
18.00
99.90
3.110
±0.035
±0.076
22.00
99.90
7.776
±0.056
±0.118
23.00
91.60
8.000
±0.124
91.60
11.318
±0.134
27.00
99.90
15.552
±0.079
±0.140
99.90
31.104
±0.242
91.60
16.978
±0.172
32.00
99.90
31.104
±0.112
±0.245
91.60
33.956
±0.254
40.00
99.90
62.207
±0.360
60.00
99.90
155.52
±0.98
70.00
99.90
373.24
±1.55
90.00
99.90
622.07
±2.00
99.90
1000.00
±2.20
100.00
99.90
1000.00
±2.53
150.00
99.90
5000.00
±4.50
4.6.1 清边平面平整,内径印足,边部无明显毛刺。
4.6.2 清边均匀度不大于清过宽度的25%。
4.6.3 周边丝齿应完整清晰,齿距相等。
4.6.4 正、背面图案对正,中心线夹角不得大于11.5°。
4.6.5 图纹最高点应低于清边平面。
抽 样
5.1 化学成份分析每炉取两个试样,在浇注开始和浇注终止时各取一个,如有一个试样化学成份不合格, 判定该炉产品化学成份不合格。
5.2 单枚质量、表面质量、清边均匀度进行逐枚检验。
5.3 丝齿数的检验采用首件检测制。
5.4 直径、正背面图案对正、图纹最高点应低于所在面的清边平面等技术要求进行抽样检验,每200 枚抽检一枚,如果有一枚不合格,则进行逐枚检验。 币双面图案中心线检查器或手工目测方法检验。
实验方法
6.1 化学成份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11066.1~11066.5及GB/T15249.1执行。
6.2 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mm的测量器具分别测量与图案的垂直、水平两条中心线相重合的两个直径,然后计算平均值,即为该产品直径。
6.3 对丝齿数及丝齿的其他要求采用投影法或照相法进行检验。
6.4 对应单枚质量不大于100g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01g的天平进行测量。对单枚质量大于100g 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g的天平进行测量。
6.5 表面质量、清边平面状况及清边均匀度采用目测检验,必要时用粗度计检验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,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清边均匀度。
6.6 正背面图案中心线相对位置,使用硬币双面图案中心线检查器或手工目测方法检验。
6.7 图纹最高点低于清边平面的检验采用平板玻璃检验法或平尺法检验。
包装、标志及储存
7.1 精制金币应装入透明塑料盒内,然后用透明塑料薄膜热合封装。
7.2 普制金币用透明塑料薄膜热合封装。
7.3 将产品装入箱内,并装入装箱单。装箱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箱号、装箱日期、收货单位,并有装箱员、监装员印记。产品装箱后,加固并加十字铅封。箱外写明发运地址和收货人,并印有怕湿、轻放标志。
7.4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,可按用户要求包装。
7.5 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干燥清洁处保存。
银币
(JR/T0005-2000)
范 围
本标准规定了银币的要求、抽样、试验方法、包装、标志及储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各造币厂铸造的常规银币。
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在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11067.1-1989 银化学分析方法氯化银-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银量
GB/T15072.2-1994 贵金属及其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银合金中银量的测定
GB/T15072.8-1994 贵金属及其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金、钯、银合金中铜量的测定
定 义
3.1 常规银币 外形为圆形,边部有丝齿,正背面具有清边的银币。
3.2 清边平面 产品上背面边缘在厚度方向凸起部分之环状面。
3.3 清边宽度 产品清边上内口至齿根的距离。
3.4 清边均匀度 产品直径上四周清边宽度之差的极大值。
3.5 中心线 通过外圆圆心,并指向图案正上方的直线。
要 求
| 4.1 化学成份 化学成份应符合表1规定: 表1 化学成份%
直径及丝齿数应符合表2规定: 4.3 单枚质量 单枚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: 4.4 图案及特征 4.4.1正面和背面为有纪念意义或其他意义的图案, 正面有"中华人民共和国"字样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产品年号,背面有面值及其他文字和代号等。4.4.2 表面存在喷砂面、光亮面等表面状态。 4.5 表面质量 4.5.1 图纹清晰饱满,表面光洁,无起皮、夹杂、划伤、凹坑、斑点、油渍等缺陷。 4.5.2 精制产品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0.08μm,普制产品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 0.25μm。 |
表2 直径及丝齿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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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 样
5.1 化学成份分析每炉取两个试样,在浇注开始和浇注终止时各取一个,如有一个试样化学成份不合格, 判定该炉产品化学成份不合格。
5.2 单枚质量、表面质量、清边均匀度进行逐枚检验。
5.3 丝齿数的检验采用首件检测制。
5.4 直径、正背面图案对正、图纹最高点应低于所在面的清边平面等技术要求进行抽样检验,每200 枚抽检一枚,如果有一枚不合格,则进行逐枚检验。 币双面图案中心线检查器或手工目测方法检验。
实验方法
6.1 化学成份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11067.1、GB/T15072.2及GB/T15072.8执行。
6.2 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mm的测量器具分别测量与图案的垂直、水平两条中心线相重合的两个直径,然后计算平均值,即为该产品直径。
6.3 对丝齿数及丝齿的其他要求采用投影法或照相法进行检验。
6.4 对应单枚质量不大于100g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01g的天平进行测量。对单枚质量大于100g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g的天平进行测量。
6.5 表面质量、清边平面状况及清边均匀度采用目测检验,必要时用粗度计检验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,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.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清边均匀度。
6.6 正背面图案中心线相对位置,使用硬币双面图中心线检查器或手工目测方法检查。
6.7 图纹最高点低于清边平面的检验采用平板玻璃检验法或平尺法检验。
包装、标志及储存
7.1 银币装人透明塑料盒,然后用透明塑料薄膜热合封装。
7.2 将产品装人箱内,并装入装箱单。装箱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箱号、装箱日期、收货单位,并有装箱员、监装员印记。产品装箱后,加固并加十字铅封。箱外写明发运地址和收货人,并印有怕湿、轻放标志。
7.3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,可按用户要求包装。
7.4 包装好的产品应在干燥清洁处储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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